在未签署书面雇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凭借以下几种方式来确认真实的雇员
劳动关系:首先是
工资支付凭据或者相关记录,例如工资单和薪资入账流水;其次是雇主方发放给员工本人的"员工卡"或者"服务许可证"等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再次是员工所填写的雇佣方招聘流程中的"报名表格"或者"员工登记簿"等能反映其直接受雇于某个特定公司的记录;此外,还有考勤记录和
见证人证据等。
在证据搜集环节中,
劳动者需要承担初步
举证责任,以证明其确实在该雇主处工作过;反之,若是雇主方面否认建立了劳动关系,则需要他们提供相应的反证进行反驳。
如果雇主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
雇佣合同,雇员有权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或是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以此方法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