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
诉讼时效展开的最后六个月期限内,由于法定的重要事项致使权利人无法有效行使其请求权的情况下,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会暂时停止运作。
只要法定的重大事件不断持续下去,诉讼时效将一直处于中止状态。
通常情况下,造成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有: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或战争,无
民事行为能力者或仅受限民事行为能力者在面对法律事务时没有
法定代理人援助;或者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生病、失去
行为能力或是丧失
代理权力;
继承开始之后,如果尚未确定
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员;以及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第三方所控制等等。
当这些中止事件得到解决并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将会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