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劳资纠纷案件是不适宜采取风险
代理方式的。
根据法律规定,关于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
工伤补偿等直接涉及
劳动者基本权益的案件,是被明确禁止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制度的。
所谓风险代理,是指
律师在接受
当事人委托之时仅收取象征性的少量费用或者暂不收费,而在案件取得审判胜利或者执行款项得以顺利到位之后,才依照事先双方约定的比例收取相对较高额度的费用。
然而,鉴于劳动领域所涉事宜与劳动者的生计权益及社会公正密切相关,同时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在合理的经济投入之下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律对此类现象予以严格规范和限制。
倘若有律师违反上述法律
法规对劳资纠纷案件实施风险代理,则可能会招致来自于行业内的严厉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