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此类状况,员工可以考虑以下策略:首先,以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向雇主
递交辞呈,同时须注意妥善留存相关提交证明,例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递辞呈并妥善保存邮件收发记录等。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有权利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从而解除双方之间的
劳动合同关系;对于处在
试用期中的员工来说,同样享有此项权利。
若然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提供
离职手续表,员工则有权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请求该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纠正。
此外,员工还可以选择
申请劳动仲裁,以期确认
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效力。
在此过程中,务必注重搜集与保留相关
证据,例如工作记录、沟通记录等等,以便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