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程序实行两级
终审制度,也就是说,对于多数案件,
二审判决即是最终的具有拘束力的判决,一经作出便立即生效。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若
当事人对二审判决结果仍持有异议,则可通过
审判监督程序寻求救助与纠正。
审判监督程序主要涵盖两种途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再审,也可以向检察院提起
抗诉。
关于
申请再审的时间限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应在判决或裁定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提出;但是,若存在某些特定情形,申请人自知晓或应当知晓该情形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亦可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需满足严格的条件及审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