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
担保者,不可否认您在
债务关系中所肩负的重任可观。
通常情况下,担保者可以被区分为一般担保者与
连带担保者两类存在。
一般担保者拥有启动
诉讼对抗及仲裁权,亦即在债权方未能就
债务人发起任何诉讼或仲裁且尚未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
强制执行以解决债务之前,有权利拒绝承担
担保责任。
而相较于前者,连带担保者则无权获得此项
抗辩权利。
一旦债务人未能依照合约规定按时偿还债务或者出现双方事先约定的特殊状况,债权方均有权向债务人提出请求以履行债务,同时也能要求连带担保者在其担保责任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无论扮演何种担保者角色,一旦需要承担起担保责任并已完成还款过程,都有权追求、向债务人履行
追责要求。
总而言之,承接担保者职位必须审慎对待,充分了解所面临的潜在法律风险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