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当事人若申请进行第二次
离婚诉讼,其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与首次
诉讼大致相同,然而,相较于初次程序,第二次
离婚的操作流程中更应充分重视前次离婚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文书如
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等申报材料的使用情况。
具体来说,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关于当事人
身份信息的证明(例如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其次,为了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是否真实存在,还必须提供
结婚证件;接下来是必须要有一份离婚的
诉讼请求详细说明,将离婚的诉求以及理由进行明确表达;继而,为了证实夫妻之间确实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包括长期居住地距离过远、
家庭暴力行为的记录,或因出轨等个人原因对
家庭关系造成损害的
证据,都可以作为此次离婚的支持凭证;最后,如果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还需要通过
房产证、
机动车驾驶证、银行存款流水等证明材料,来准确界定夫妻之间的
共有财产以及具体的分配细则。
同时,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还应当向法庭提交子女的
出生证明以及与其
抚养权有关的能力和意愿证明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定一对夫妇是否具备离婚条件的核心依据是确定他们之间是否已经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