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劳动仲裁的过程中,
离职证明的开具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规范。
首先,作为
劳动者的您应当向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明确地提出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具体请求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予以驳回的话,您可以依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应
法规条款进行说明,使其了解到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之一。
在此过程中,离职证明应当包含您个人的详细信息,比如您的名字、
身份证号码、所任职务以及您的工作期限等等,同时还应表明离职原因。
若因劳动仲裁使离职原因产生了争议,用人单位可以在离职证明上切实反映出“由于正在进行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当中”之类的准确描述。
然而请务必注意,用人单位不应以此为借口故意拖延或拒绝提供离职证明,否则他们有可能面临来自劳动行政部门的强制整改命令及相应的罚款等
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