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形成的
共同债务,普遍情况是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返还义务。
从法律上讲,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均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共同债务的范围,通常涉及到用于维持夫妻共同生活需求产生的各种
债务,例如共同购
买房产时产生的房贷、以及因共同经营谋生产业而产生的债务等等。
当涉及到如何偿还此类债务时,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并达成各自的偿还比例,然而,这样的协商结果并不具有对抗
债权人的效力。
也就是说,债权人仍然有权利要求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全额还清所有的债务。
假如其中一方已经超出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偿还了债务,那么他/她有权向另一方
追讨超出部分的款项。
如果夫妻最终选择
离婚,那么关于共同债务的处理事宜,可以在
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
判决书中予以明确规定。
但是无论怎样,夫妻双方在外部环境下,仍然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