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面临破产境地,以致于其无力承担雇员薪酬之时,各位雇员大可不必过分惶恐不安。
首要之事,便是要明确在
申请破产后的
清算阶段,雇员薪酬享有优先级别的偿还权利。
一旦
破产财产得以清偿完所有破产所需的费用以及共同利益之债项之后,将会按照以下既定顺序进行分配:首先是破产企业
拖欠的薪资及医疗、
伤残津贴或
抚恤金,其次是应当划入每位雇员个人账号中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款项,最后是法律、行政
法规明文规定应当支付给雇员的
补偿金。
此时,各雇员应该尽快向
破产管理机构申报自身的正当债权,并提交相关的劳动证明资料,例如
劳动合同、薪资条目等等。
同时,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亦将主动参与进来,对该清算过程进行全面监管,以确保广大雇员的法定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倘若在
破产清算结束后,仍然存在未能全额支付雇员薪酬的情况,那么政府有可能会设立相应的保障基金,为雇员们提供一定程度上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