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一般
保证中的
保证期间自主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为期六个月。
而在
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
当事人并未就保证期间作出明确约定,那么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之内,如
债权人未能向保
证人提出承担
保证责任的请求,则保证人将被免除其保证责任。
然而,如果双方已经对保证期间进行了约定,那么便应按照约定执行。
但是,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这将被视为无约定;另外,如果约定保证人需承
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时为止等类似内容,也将被视为约定不明确。
在此种情况下,保证期间将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总的来说,
担保期限的具体时长主要取决于保证方式以及是否存在约定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