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与其员工签署正式的
劳动合同,并且存在
拖欠薪资的情况,那么这些员工有权利主张相应的索赔。
在此种条件下,自用工之日起,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而没有与员工签署
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在一年内仍未
签订合同的,应当向被雇佣人员每月支付两倍的薪水作为
赔偿。
针对
拖欠工资这一问题,受雇人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全额并及时支付所有拖欠的款项。
此外,他们还有资格申请
经济补偿金,其计算基数为受雇人员在该公司工作的时间长度,以按照一年中每满一整年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
工资为基准进行计算。
如果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如果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至于具体的
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受雇人员的实际工作时间、工资水平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综合评估和确定。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收集好相关的
证据资料,例如工作记录、工资流水账单等等,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