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丈夫出轨之诉,在
诉讼程序中可以收集并提交的坚实有力的
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类型:首先是以文字形式出现的书面证据,例如对方亲笔书写的“
保证书”或“悔过书”之类文书;其次是与案件有关的电子证据,这些数据往往可以从短信、电邮、社交软件中的对话记录等渠道获取;再次则包括能够清晰展现出轨事件真实状况的视听资料,比如相关照片、录音带以及录像等等;再者,公开承认或暗示了解内情的第三方人士可以出庭作证并佐证相关情况和细节。
此外,对于掌握了出轨男方与第三者之间存在的开房记录以及他们所居住的同一社区物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都会对情况的明朗化起到关键作用。
然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整个取证过程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否则这些证据很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采信。
因此,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将所有这些证据贯穿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提升其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