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处于
试用期期间而遭解聘,公民是拥有获取薪酬权利这一正当权益的。
依照我们国家相关
劳动法律政策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照
劳动者真实工作时间的长短以及所约定
工资标准的具体数额,来支付相应的工资给
当事人。
而对于试用期中的员工解雇而言,用人单位必须能够提供有力的
证据来说明该员工不满足其录用条件,并且要有确凿的证据作为支持。
若是用人单位无法做到上述要求,那便涉嫌构成非法
终止劳动合同。
此时,劳动者除了应有的薪酬之外,还有权主张其他
赔偿。
在此,建议您在办理
离职手续之时与用人单位协商关于工资的结算问题,倘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话,您可以采取措施来收集相关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出勤记录等等,然后向劳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