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之中,当
劳动合同的
有效期届满时,如果用人单位决定维持原有的或者进一步改善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续订劳动合同,而
劳动者却选择不愿意继
续签署这份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将会自动终止。
在此种情况之下,雇主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在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雇主没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去续签协议,则依法强制性地终止了劳动
合同关系的话,雇主同样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
经济补偿金,其具体金额相当于上一份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雇主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终止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就有权利要求雇主支付
赔偿金,其金额就是上面提到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乘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