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著作权保护的法定维权时效期是固定为三年的,且其起算时间源自于原告对其所受之损害及其责任承担者的明确知悉或应然知晓之时开始计算。
倘若在这三年间
逾期未予主张,在正常的情况下,被告有权以
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原告向被告提出了履行相关义务的请求,或者被告自愿承诺履行相应义务等,则诉讼时效将会被中止,并从该中止点及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三年,若
侵权行为仍然持续发生,法院仍有可能支持原告的
诉讼请求,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
证据材料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总而言之,当著作权遭受侵犯之际,我们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免因为诉讼时效问题而影响到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