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根据相关
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于事故发生现场调查开始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员之后,也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如有任何必要的检验或者鉴定事项,应该在相关检验报告以及鉴定结论明确之日起五日内完成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上述期限可适当延长,但具体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十天。
我们需明确,具体期限的长短可能会受到案件复杂性以及各地区实际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而产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