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支付令申请所涉及到的
诉讼时效问题并不存在。
然而,当
支付令正式执行之后,它所引发的
债权债务关系则受到诉讼时效的制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一般的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通常设定为三年。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果支付令自发出之日起的第 30 天内仍未能送达至
债务人手中,那么人
民法院将会依法裁定终止该督促程序的进行。
此外,如果债务人能够在收到支付令之后的 15 个自然日内提交
书面形式的异议声明,则此份支付令将自动失效。
倘若支付令失效并进而进入
诉讼程序,那么就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计算诉讼时效。
因此,总体来说,支付令本身设有其特有而具体的程序规则和时限要求,与之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受到了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