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权主要涉及的是
婚姻家庭领域中的纷争问题。
当
离婚事件发生之后,未亲自
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便享有探望孩子的权益,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义务。
倘若各方在探讨如何行使探访权、何时进行探望、何处进行探望等方面无法达成共识,甚至出现其中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访权的情况,那么就很可能引发探访权
纠纷。
对于此类纠纷,通常建议以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若协商无果,
当事人可选择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法院将依据子女的年龄状况、学习及生活状态,以及父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依照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来裁决探访权的具体行使方式。
例如,确定探访的日期、次数、场所以及探访期间的活动规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