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员工在离职前未满30天便辞去职务可能并无法律效应。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如果希望终止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应当至少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呈。
然而,若出现特定情况,例如用人单位采取
暴力、
胁迫或
非法拘禁等方式强制劳动者继续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
违章指挥、强制冒险,对劳动者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时,此时劳动者可立即决定
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征得用人单位的许可。
假使并不涉及上述特殊情况,而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提前离岗,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视为
违反合同约定,从而导致用人单位遭受
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要求劳动者进行相应的
损害赔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具体的合法性判定还需要参照双方签署的
劳动合同以及实际情况来逐一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