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判定的法律效应于送达至
当事人手中之日起正式生效。
一般而言,国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从事故发生当日开始算,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若涉及到了
交通肇事逃逸事件,在相关肇事车辆及驾驶员被查获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也须制作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或鉴定的情况,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认并得出之日,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如果当事人对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
认定书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然而,在复核过程中,原有的
责任认定书并不因此而暂停执行。
总的来说,一旦责任认定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其便具备了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