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标准,被依法
逮捕之后,
当事人家属有权聘请
辩护律师参与案件审理过程。
然而,这个权利在不同类型
拘留的状况下有所差异。
首先,要区分的是,拘留大体上可以区分为三大
类别: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司法拘留。
在行政拘留期间,虽然有辩护律师的介入,但是他们与当事人见面的机会相对较少,因此未被普遍重视。
其次,刑事拘留是指当事人因涉嫌严
重犯罪而遭受司法部门
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这是辩护律师能够接触到当事人并提供法律服务的关键环节,甚至是他们的基本权利之一。
针对这种拘留类型,辩护律师有可能接触当事人,以便深入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为当事人的利益提供
法律咨询和支持,以保障其合法权利和权益。
最后,司法拘留则是法院出于相关原因对个人进行的短期限制。
在此种情况下,辩护律师获准见面当事人的实际事例也较为稀少。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尽管辩护律师享有上述权利,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条款和看守所的管理规则,且需办理必要的程序手续,方能得到许可赴监会见。
总而言之,在刑事拘留阶段,辩护律师的拜访对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案件的准确合理定责,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