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当一位男性坚决不同意结束婚姻关系时,女方仍然可以运用合法手段来达到
离婚的目的。
若存在如下特定情况,法院往往能够批准其离婚请求:(1)
当事人中有一方已经
结婚或与他人
同居;(2)另一方有实施
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对
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3)存在长期且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4)由于感情不合而导致双方
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然而,若未出现以上任何明确状况,但是某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过人
民法院多次调解后依然无效,并且符合“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其他条件,那么也有可能被判定为离婚。
总的来说,离婚的决定并不仅仅取决于单方面的意愿,更重要的是需要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