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
劳动法规规定,已签订长期固定期限或者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若希望提前离职,原则上需要提前 30 日通过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提交
辞职申请。
之所以设定这样的缓冲期,主要目的在于给予用人单位充足的时间来妥善处理离职事宜并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人员调配工作。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
劳动者仍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与其雇主之间的
劳动关系,例如:如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双方签署的
劳动合同条款履行其义务,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措施或公平合理的
劳动条件;未按照法定义务及标准及时且足额地发放劳动者薪酬福利待遇;亦或是未能按照
社会保险政策精准、合法地为劳动者缴纳相应的
社保费用等等。
对于处于
试用期阶段且有意愿中断就业关系的劳动者而言,只需提前 3 个工作日向所在单位提交辞呈即可实现离职能否。
在此我们也强烈建议每位离职人士务必妥善保管留存所有相关通知的凭证材料,从而预防在未来面临可能出现的
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