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判定书自送至
当事人手中日起正式生效。
就普遍情况而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现场调查完毕后的第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对于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机关应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及其驾驶员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在需要对相关物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形下,公安机关应在验讫报告、鉴定意见出具并确认无误的次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任务。
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持有异议,可在获得
认定书之日起的三日内,提出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核的请求。
值得强调的是,每一次的复核尝试机会只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