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
离婚诉讼案件中,经法院接收
立案材料并核实无误后,通常需要在五天内将
诉讼申请书的副本传递给被告。
被告接到该副本后,则应在法定的十五日期限之内提交自己的
答辩状。
而法院在接收到答辩状后,也须于五日内将副本再行转交给原告。
关于开庭审判的具体时间,往往在提交立案申请之后约一个月左右正式确定,然而,实际日期取决于法院的案件数量及送递相关文件的具体情形等因素,因此可能存在差异。
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其
传票通知开庭的时间一般会在规定时间内更为迅速地完成;但相较之下,若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则其通知时间相对会稍显延迟。
倘若在送达过程中遇到困难,例如被告下落不明等情况,那么便需通过公告方式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这无疑就会导致时间拖延,因为
公告期限需要长达六十天之久。
因而,从提交立案申请开始直至收到开庭的正式通知,最短只需花费一至两周的时间,最长甚至可能达到数月的漫长等待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