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争议
纠纷的仲裁过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合同中的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合同中存在明确条文指定了特定的
仲裁机构作为解决争端的主管部门,我们便应该按照约定,向此专门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然而,如果合同并未对仲裁事项做出明确定义,或者约定不明晰,那么一般情况下我们将不得不转向有司法
管辖权的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请务必牢记,并不是所有的房地产争议都能通过仲裁方式来解决,例如涉及到房地产所有权的确认以及地
产权益分割等复杂问题,很可能并不适合以仲裁方式来解决。
并且,我们需要认识到,
仲裁程序具备一裁终局的特性,只有在裁决下达之后,才允许当事各方针对相同纠纷再次提出仲裁请求或者向人民法院发起
诉讼,而在此之前,任何一方的此类行为都会被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拒绝受理。
因此,当您在考虑选择何种途径解决房地产争议之时,请务必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