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诉方主动撤销其上诉请求时,其
诉讼费用的退返原则应遵循以下规律:上诉案件所需缴纳的受理费用需由上诉方预先支付。
若上诉方在人
民法院正式宣告判决之前选择
撤回上诉,那么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退费比例。
一般而言,若上诉后再行撤回,则上诉受理费用将会按比例减半收取。
关于退费的具体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上诉方需向法院
递交书面形式的退费申请,同时附上相关的缴费凭证等证明文件。
法院在对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与核实之后,将依照既定的审批程序为上诉方办理退费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因此具体的操作方式应以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