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对于
二审裁决持有异议,欲提出再审申请,应当于判决及裁定依法发生法律约束力之后的六个月内在时效期限之内进行提交。
然而,根据下述四种特殊情况,司法实践中允许当事人自知情或应知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申诉:1. 新发现的能够推翻原本决议的有力
证据; 2. 原始判决及裁定中针对事实作出判定的核心证据系
伪造; 3. 原本用作做出判决与裁定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回或更改;4. 案件的审理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有
贪污受贿、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等不当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 再审申请必须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同时申请人还需准备充足的资料和证据来支持其申诉主张。
再审申请的审查标准相对较高,并非所有的申请都能得到受理和
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