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解除婚姻关系可采用两种方式:即
协议离婚以及
诉讼离婚。
若由于一方坚持反对而导致双方未能达成共识进行协商
离婚,则另一方只能选择通过
司法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
在大多数情况下,除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应被视为准许离婚的特定情形,例如
重婚、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对
家庭成员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存在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因感情破裂而
分居达到或超过二年等等,否则首次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时,法院很可能会作出不准离婚的裁决。
在此种情况下,若无新的事实情况或者法律依据,原告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出离婚请求的,为保护其合法权益,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当时间超过六个月后原告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时,法院法庭作出离婚判令的可能性将会提高,然而,具体的判定结果以及时间却无法进行准确的估计,通常来说这个过程可能牵涉到一至两年乃至更长的时间,这主要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其复杂性,以及法院审判流程的效率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