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面临破产之际,尽管它仍需负担对各家银行的长期欠款,然而,这一还款事宜的详细操作及其处置标准,则主要依赖于具体的
破产清算程序。
在整个
破产清算的进程中,会对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与价值估算。
如果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计算和比较之后,发现公司的总负债超过了其拥有的现金和其他流动资产,那么这笔原本应该由公司承担的
债务将会被重组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优先清偿有
担保债权等多个
类别。
当所有这些税收都得到支付完毕后,如果仍然存在储备资产,那么这些剩余的资产将依次偿还给银行及普通
债权人等相关方。
当然,若公司的资产已然无法补偿所有的负债,那么,作为普通债权人之一的银行机构,很有可能并不能收回到期的全部贷款本息,而只能依照预先设定的比率来接受相应的还款。
另外,如果这些贷款中有任何存在
抵押物作
担保的情况,银行就可以直接优先处理该抵押物,来获取相应的
赔偿。
因此,总体来说,即使一家企业陷入破产境地,仍需要对其对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的免债义务负责,绝非能轻易逃脱此种责任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