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明文规定,
劳动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利选择提前终止合同。
这种情形可划分为两大
类别:若您尚属
试用期间,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雇主发出通知,便可合法地
解除劳动合同;而若您已经渡过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雇主,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雇主采取
暴力、威胁或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
强迫劳动者继续工作,或者雇主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强行要求员工进行危险作业,从而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时,劳动者有权立即
终止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征得雇主同意。
总而言之,离职的具体日期应根据您个人的工作状况以及与雇主签订的
合同条款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