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书的生成时间通常受到事故复杂性程度的影响。
概括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义务自现场调查开展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制定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涉及到
交通肇事逃逸案情的,在查获相关肇事车辆及驾驶员之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也应编制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如若需要进行有关的检验以及鉴定工作,应该在确定了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的日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如若是遇到了某些特定情况,例如事故情况较为复杂或者需要重新进行检验鉴定等,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出具责任
认定书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总的来说,具体的时间安排需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