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
劳动者,若遭遇雇主迟滞处理离职程序的情况,这无疑是违反各项规定的。
首先,请务必妥善保管书面
辞职申请以及其他与此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充分证明您已经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依法提前通知了所在单位有关您即将离开的事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之相关准则,劳动者可在明确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雇主的义务之后,顺利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约关系;同样地,
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只需提前三日向雇主说明情况,亦可以解约。
若在此种情形下,雇主仍然消极拖延,您可以尝试先行与对方进行协商磋商,明确指出其行为所涉及到的法律违规问题。
如经协商无果,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提起
申诉,请求其通过强制力手段敦促雇主尽快解决此事。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诉讼申请,要求其裁定雇主尽快根据相关程序为您办理
离职手续,同时
赔偿由此而导致的任何
经济损失。
总而言之,身为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我们必须通过合理且合法的方式,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