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效力待定合同未经追认的情况下其
法律效力,一般的观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即尚未得到法律确认或批准的合同,具体指由具有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所签订的合同、以及无权
代理人士所签订的合同等几种类型。
对于未经授权的无权
代理合同而言,如果无人进行有效追认,那么这类合同对被代理人而言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至于那些由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倘若未经
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追认,则此类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但是,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能够证明相对方曾经合理地相信
行为人具有
代理权的话,那么代理行为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在决定是否进行追认时,需要全面考虑到追认的意愿表达是否清晰明了、追认的期限等多方面的因素。
如果追认期限已经到期而未作出任何表示,那么就可以理解为拒绝追认。
总的来说,一旦拒绝追认,合同从开始就失去了法律约束力,因此,
当事人因为该合同而获得的财产应该予以归还;如果无法归还或者没有必要归还,则应按照市场价值进行折算并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