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交通警察处理并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需的时间安排如下:倘若事故现场状况简单明了,经过现场勘查后能够当场确认责任归属的,则应于勘查现场完毕次日起算第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而对于那些需要进行必要检验、鉴定以进一步明确事故原因的案件,应当待相关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然而,若涉案事故情况较为复杂,例如涉及多辆
机动车、
人员伤亡程度较重或者事故成因难以准确判定等因素,可能会适当延长
责任认定的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
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如您对
认定书所载内容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