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之下,
被拘留在
拘留场所中的人员,其亲属及朋友无法与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接触。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却能够合法地与候审人员进行面谈。
拘留制度主要涵盖了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司法拘留三个方面。
在此之中,行政拘留期间,亲朋好友往往无法与被拘留者进行会面交流,旨在确保相关
处罚得以
严格执行且维护良好的监管秩序。
而涉及到刑事拘留这部分,则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直接办理的案件,在
调查取证过程中遭遇法定突发状况时,针对正在实施
违法行为或者重大疑似罪犯采取的暂时性的剥夺
当事人身体自由的强制手段。
在此阶段里,亲眷无法与
犯罪嫌犯进行会面,但经由律师书面授权之后便可获准进行面谈。
最后,司法拘留作为人
民法院针对破坏民事法律
诉讼程序或
行政法诉讼程序情节较为恶劣者实行的一种特定期限的人身自由限制,亲属同样无法与之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