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诉讼时效能否中断这一问题,理论上确实存在合理性。
一般而言,长达 20 年的最长期限的法定诉讼时效并不适用于中止制度。
然而,若存在特定情形之需,也可对此项规定进行灵活变通处理。
就普通诉讼时效,通常为期三年,在发生中止诉讼时效原因消除后的六个月内,诉讼时效即告届满。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长达 20 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其基本原则是固定不变的。
只有在诸如发生无可抗拒的客观障碍,导致权利人无法充分行使请求权等特殊情况下,通过法院的谨慎判断与认定,才可能产生中止效果。
总的来说,20 年诉讼时效是否能够被中止,不能简单地以偏概全,应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实际情境具体分析判断,具体事宜还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