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
劳动法律
法规规定,自解除劳资关系当日起,申请人有权在一年内随时提起劳动
仲裁诉求。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
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点须从申请人确切知晓或者理应对其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所明显感知开始。
倘若由于无法预知或抗拒的因素影响或是存在其他正当理由,导致申请人实在无法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仲裁申请的情况发生,则相应的
仲裁时效将会暂时休止。
自上述时效因
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中断的事实消除之后,仲裁时效将重新启动并开始进行计算。
如果您认为自身解除劳资关系之举动不合乎法律规范,建议您务必尽早搜集相关
证据加以佐证,例如
劳动合同、解聘通知函件、
工资发放流水记录等等,以期能够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