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佣员工之际,如未能按照国家相关
法规签订正规、有效的
劳动合同,这无疑将被视为
违法行径。
根据中国现行《
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在建立实际
劳动关系后,必须立即以
书面形式签定相应的劳动合同。
然而,若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尚未同时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署,则应当从正式开始工作之日起的第一个月内迅速进行
补签。
对于那些从正式开始工作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仍未与
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来说,他们应该从工作满一年后的每个自然月向每位劳动者支付双倍的
工资。
若正式开始工作满一年后用人单位仍未积极采取行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可被视为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已自动形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关系。
因此,为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及
纠纷,各用人单位都应该尽快与受聘者签订符合规范且具备法律效应的劳动合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