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在审理
离婚案件时,其决定离婚与否的判断标准在于夫妻情感是否已经破裂。
如果任何一方
当事人对于离婚的诉求持坚定的反对态度,那么法院首先会选择对他们进行调解以尝试化解矛盾。
若调解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法院将会深入地审查双方之间的感情状况,试图确定双方情感是否存在破裂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做出如下判决:若其中一方存在严重的婚姻不忠诚行为或者与第三人存在稳定的
同居关系;或者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施暴、虐待、遗弃配偶及其他
家庭成员;以及存在长期沉迷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难以改变;又或者因为夫妻情感问题而持续性
分居达两年以上等等。
然而,如果并无充足的
证据表明上述情况确实存在,同时被告坚持拒绝离婚,那么法院很可能不会批准离婚请求。
但是,在判决做出之后的六个月内,只要原告能够提出新的证据来证实感情破裂的情况,那么法院在此后再审理此类案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将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