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其借款之
担保留保人,您可能会面临以下几种较为常见的情形,这时您将有可能身负还款之责:首先,若
借款人在
借款期限届满之时未能全额偿还本金及利息,并且经历过合法的催索程序后依然未能完成清偿,此时,
担保人将会代替借款人进行清偿。
其次,若是您所签订的
担保合同明确规定了您承担的是一般性
保证责任,那么,仅在借款人已通过审判或
仲裁程序,且并被依法
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法偿还
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才有可能需承担其相关责任。
然而,假如这份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您应当承担的乃是
连带责任保证,即意味着
债权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
催款,亦或是直接要求您在自身所承诺的
保证范围之内承担还款责任。
值得您关注的是,倘若存在债权人与
债务人相互勾结,试图诱使您自愿提供担保,甚至债权人采取欺瞒、恐吓等手法,使得您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提供了担保,在此种情况之下,您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