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经
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的劳动仲裁所引发的
赔偿问题,其关键在于涉及其双倍薪资的赔偿问题。
我们通常将其计算基准设定为
劳动者的
月工资数额作为衡量依据。
若雇主未能自劳动者开始工作的那一天起一个月期限内与劳动者签署
书面劳动合同,且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尚未达到合同规定年限,则该雇主应对劳动者每月支付给其两倍的
工资数额作为
经济赔偿金。
具体而言,这个计算时间段是从劳动者开始工作那一天的第二天起直至剩余年数的头一天为止。
举个例子来说明更为清晰:假设劳动者的月工资数额为 5000 元人民币,他已经工作了八个月却仍然没有与雇主签订相关合同,则我们可以按照每个月五千元的工资标准,去计算出
拖欠他们的七个月薪水,这样的话,
赔偿金额就等于这七个月工资数额乘以 5000 元,共计 35,000 元人民币。
然而,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这里所谓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在履行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里,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水平。
此外,劳动者还必须注意搜集到能够证明自己与雇主之间确实存在
劳动关系的各种有力
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徽章、考勤记录等等,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在劳动仲裁中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