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劳动
法律纠纷的
诉讼程序中,对于
律师服务收费的承担范畴,通常遵循如下基本准则:通常情况下,聘请执业
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协助的
当事人(即雇主或
劳动者)需独自承担相应的律师费支出。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当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
劳动合同时有特殊规定,或者在
劳动争议仲裁或
诉讼过程中的庭审阶段,双方达成了关于律师费责任分担的和解性决定并有明确的书面载明时,那么就应按照这些已经协商确定的意愿来履行相关职责。
除此之外,倘若劳动者最终获得了
胜诉判决,根据部分地区的有关法律
法规,只需符合相关前提条件,如原告提出的索赔请求具备充足的合理性等,劳动者所支出的律师费便有可能由用人单位承担。
总而言之,究竟是哪一方承担律师费,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