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方提起
离婚诉讼时,通常需要提供如下几种类型的
证据及相关资料:首先是关于个人身份的证件,例如
身份证件、户口本等,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参与
起诉的被告身分明确无误;其次是
婚姻登记证书,它是用来直接验证双方是否存在婚姻这种法律上的特殊关系的重要凭证;再者,要想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就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对方有
重婚行为、与他人
非法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沉迷赌博等恶劣行径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
报警记录、受伤程度鉴定报告、
证人证言、相关的书面材料或实物等各类形式;最后,如果涉及到
孩子抚养权问题的
纠纷,需要准备孩子的诞生医学证明以及自身在
抚养孩子方面具备更好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的相关证据,如工作收入证明、居住区域环境说明等。
总而言之,无论哪种形式的证据都应该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据可循性这三项基本特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支持对您的
离婚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