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签署书面
劳动合同导致的
双倍工资补偿问题,通常并不涵盖
加班费用。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计算双倍工资应以
劳动者正常工作月份的全额月薪作为参照标准。
与此相对照,加班费乃是劳动者在超出正常工作日以外的时间里,为单位提供劳务所取得的附加报酬。
在正常工作日内提供的薪资构成通常涵盖计时、计件、奖金、津贴及福利补给等多元化形式,然而,这并不囊括于因
加班或者特别情形下支付的
工资部分。
然而,在实际的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具体案件的最终认定须要遵循多重因素,并且需要综合考虑各类相关
证据之后再做出裁决。
这里所提到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工作时长以及工作环境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