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署
劳动合同的
赔偿方面,一般的计算方法遵循以下规则。
自实际雇佣之日开始算起,若超过一个月份但不足一整年,而雇主并未与员工制定
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那么雇主就需要每个月向员工支付等同于正常
工资双倍的款项作为惩罚。
这个
双倍工资的计算起始日期是从雇佣当日开始计算,然后到
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为止的这段时期。
然而请您务必了解,支付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11个月。
此外,如果经历了超过一年的时间仍然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就被看作是雇员和雇主之间已经签署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形下,作为雇主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
劳动者提出相关权利要求的时候,他们应该特别关注时效性的问题,以避免对自己权益的维护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