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离婚诉讼案件时,法院通常并不会主动进行对于该事件的事件通报行为,告知您的父母。
这样做的原因在于,
离婚案件的密切相关方为涉案的夫妇双方,而非其他无关人员。
此外,法院受理案件后,将在
立案之后的第五日起将
起诉状副本传送至您手里,这也是法院的通报目的之一,即告知您有关案件的详细情况及您应承担的责任,以供您为应诉做好准备。
如果您个人不能亲自接收这些文件,法院将会依照您预先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或采用
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传达。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除非您本人授权或法律有特殊规定,否则法院不会主动向您的父母进行通报。
总而言之,在常规的离婚
诉讼程序中,您的父母通常不会直接从法院获得任何通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