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同家法律体系的规定,我必须负责任地告诉您,在中国的
离婚诉讼过程中,原则上来讲是要先行开展调解工作的。
调解无疑是
离婚案件必须经历的一个步骤,然而,有时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跳过调解环节而直接进入开庭阶段。
比如说,当有一方的
当事人表现得非常坚决,毫不妥协地拒绝接受调解,或者因为出现了紧急且特殊的状况导致调解工作无法顺利展开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然而,从普遍意义上来看,调解对于和平解决纷争具有极大的帮助作用,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甚至有可能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即便调解最终未能成功,它仍然能够为接下来的
开庭审理做好充分的准备,使法庭更加清晰明了地掌握双方的争议点以及各自的主张。
因此,建议您积极参与到调解程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