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为借款
担保人的
保证期间问题,如已作约定,则依据该约定执行;若并无直接约定或无法清晰界定,那么在此情形下,保证期间应自主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倘若所约定的保证期间较之主债务履行期限提前完毕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步结束,即视同双方对此问题未进行任何约定。
在
连带责任保证关系中,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若仍未向保
证人提出承担
保证责任的诉求,那么在这种状态下,保证人将无需继续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可能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而存在差异性。
当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务必要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获取精准且切合您个人实际情况的法律建议。